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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第一案!太好了......

余杭检察 杭州检察 2024-03-18


“太好了检察官,我收到转账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帮我要回了拖了三年的工资,还不用我去现场,在手机上就能签和解协议,可太方便了。”7月21日,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接到当事人刘某电话,电话另一头刘某激动地说。



2019年2月,余某向刘某出具欠条,承诺在2019年底前支付木工工资,但并未如约支付。2020年4月,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的调解中自愿达成协议,约定由余某在2020年6月底一次性向刘某付清劳务工资。但余某未依约履行,刘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晃又过去了两年,刘某被拖欠的劳务工资迟迟未能到账。无奈之下,刘某在今年2月向余杭区检察院申请督促执行。


受理刘某的申请后,余杭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调取余某户籍信息时,检察官发现,余某早在2020年5月已经死亡,并已被注销户口。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权利人申请执行时义务人已死亡,权利人应当在执行申请中直接将因义务人死亡而取得遗产的主体列为被执行人。检察官随即联系余某家属,其家属代表表示余某已去世多年,家人在其亡故后陆续接到其他债权人要求还款的信息,已经在尽力帮助归还欠款。在与余某家属的沟通过程中,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刘某的情况,并出示了相关的法律文书予以证明欠款事实。通过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有和解意愿。



由于双方当事人近期均无法到现场进行调解,为方便当事人同时提高调处效率,7月20日,检察官通过杭州市检察院自主研发的微信小程序“检察e站”进行远程调处。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余某的家属代表与刘某在线上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次日,刘某通过电话告诉承办人已收到约定的支付款项,从而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据悉,“检察e站”是杭州市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的创新工作,余杭区检察院承担其中“枫桥式检察e站”的试点任务。“枫桥式检察e站”内嵌于“检察e站”微信小程序,群众可自助完成法律咨询、控告、申诉、公益损害线索举报,体验网上接访、远程调处、公开听证等检察服务。余杭区检察院此次调解是“检察e站”自上线以来受理的第一个案件,通过使用远程调处模块,促成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在线上签署和解协议,极大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利,真正把检察履职延伸到了人民群众的家门口、手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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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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